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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安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2市优秀!4市不合格!
添加日期:2018-03-07    浏览:2068    [返回]  [打印]

3月6日,据省政府办公厅消息,安徽通报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其中,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四地市为不合格等次。

据悉,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徽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终期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经考核,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宣城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六安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为合格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截图

根据相关规定,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季度目标动态限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影响大气环境的违法案件,努力推动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省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