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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延锋彼欧(合肥)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延锋彼欧(合肥)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延锋彼欧新桥汽车外饰件产业基地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变动情况
为保证产品合格率,增加1间补漆房。补漆房废气处理工艺不变。
2、因延锋彼欧长春工厂、临港工厂已建的“蒸发+冷凝”高浓度清洗废水预处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蒸发冷凝水COD等浓度仍然很高,达不到设计的处理效果,不能满足企业污水综合处理设施进水指标要求。因此本项目将环评中的喷漆设备清洗废水预处理工艺由“蒸发+冷凝”工艺变更为:溶剂性漆喷涂设备清洗高浓度有机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水性漆喷涂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调节+气浮+芬顿氧化+沉淀+污泥压滤”处理装置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3t/d。变动后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环保措施与原环评内容一致。变动后废气、废水排放量均减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2、评价要素
项目环评批复至今,项目所在地所处的环境功能区未发生变化,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标准不变、排放标准不变。
3、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根据分析,变动后,废气、废水不新增污染源,废气、废水排放量均减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延锋彼欧(合肥)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聪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新桥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